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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2017
    索引号 3212000028/2018-355010 分类
   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8-02-26
    文号 时效
    市公安局
    • 信息来源:市政府
    • 发布日期:2018-02-26 08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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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 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的规定编制本报告。报告由概述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、咨询投诉情况、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、附表七部分组成。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。如对本报告有疑问,请与泰州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(地址:海陵区凤凰东路69号,邮编:225300,电话:86320290,传真:86320211)。

      一、主要工作概述

    2017年,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《条例》、《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》及市委、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推进政务公开、警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,坚持夯实基础、完善机制、优化平台,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持续深化,业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,全市公安信息公开工作稳妥有序推进。

    (一)深化公开内容


   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,推进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等信用信息的及时公开,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“双公示”。进一步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,实现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。通过完善和拓展“微警务”建设,目前,微警务共上线交管、户政、出入境、治安、报警求助等服务事项9类113项,其中实现包括机动车信息、驾驶证信息、违章信息、路况、户口登记信息、执法公开、警务地图应用及其他便民信息查询共有8项。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的及时性,结合交通秩序专项整治、微警务二期上线等重要措施的出台,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,制作公开政策解读等文稿。

    (二)优化公开平台

    2017年,抓住政府部门网站后台整体迁移市级统一技术平台的契机,对泰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,重点优化了网站栏目设置和布局,进一步方便群众了解公安动态、查阅政策;统一了办事服务平台,实现集中受理、分别办理、统一反馈、全程监管。推进“微警务”二期建设,在全省较早实现了市、县微警务全面建成用户中心、人脸识别、PC端、新增业务应用等二期规划功能,全市微警务集群总关注用户突破155万人,比上年增长近2倍。民意诉求服务中心对群众咨询、投诉等归口受理、跟踪督办、扎口反馈。

    (三)丰富公开形式

    积极组织开展互动式、体验式公开活动,全年开展110报警服务、119火灾防范、经济犯罪预防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范等广场宣传活动,现场解读相关法律法规、工作措施,解答群众咨询;每月开办1期市民警校,由“请进来”综合“走出去”,进企业、进学校、进车站等,普及交通安全、毒品知识,指导防拐骗、防电信诈骗、防青少年犯罪等法律常识,提高守法遵法意识,增强法律素养。充实交通文明志愿者队伍,组织志愿者随警参与交通疏导等活动,在切身体验中了解公安职能职责及相关管理规定、工作措施、防范知识。

    (四)完善公开机制

        坚持定期对制发文件进行梳理,应当公开的及时公开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,加强受理、承办、审核部门间的会商研究,依法依规办好每一件公开申请。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案事件等,积极利用网站、微博、微信等,及时发布权威信息,回应社会关切,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50件。年底发布2017年度泰州市公安局政务公开“报告单”和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,集中展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,接受社会公众评议。

    二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

       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进一步提升。2017年,市公安局通过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、市公安局网站、微博、微信等平台和报纸、公告栏、电子大屏幕等载体,发布各类政府信息7875条,同比上升25.5%;其中,通过微博、微信等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2890条,同比上升4.3%。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,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5次。

     三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

        2017年,市公安局共收到2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办结31件,同比分别上升3.7%、29.2%;发生涉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行政诉讼2件,被依法维持1件,撤回诉讼1件;没有发生涉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。

    在已答复的31件申请中:

         已主动公开数1件,占总数的3.2%;

      “同意公开”的11件,占总数的35.4%,主要涉及接处警、交通管理等方面信息;

      “同意部分公开”的3件,占总数的9.6%;

      “不同意公开”的8件(其中,不是《条例》所指政府信息4件,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件),占总数的25.8%;

        “不属于本机关公开”的5件,占总数的16.1%;

        “信息不存在”的2件,占总数的6.4%;

        “告知作出更改补充”的1件,占总数的3.2%

        “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”的0件。

     

      四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

      2017年,市公安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。

      五、咨询、投诉情况

      2017年,市公安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;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来件9件,均按时办结回复。通过市公安局网站、民意诉求服务中心等渠道受理处理投诉、咨询2036件。

        六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

        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与群众、企业需求的契合度还需进一步强化,跟群众互动交流的方式和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拓展。2018年,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深化政务、警务公开的部署要求,坚持需求导向、问题导向,进一步改进加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。一是进一步提高面向公众公开的效果。充分利用新媒体,丰富公开信息的展现形式,适应受众短平快的阅读特点;进一步推广走进警营、治安志愿者等互动式、体验式警务公开活动,提高公开效果。二是建立完善常态化政策解读机制。制定政策解读规范,做好政策文件执行前后意见调查征集和舆情跟踪,分段、多次、持续开展解读,及时解疑释惑,不断增强政策主动性、针对性和时效性。三是加大教育培训。将政务公开列入民警培训科目,加强对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、新任职警员的培训,着力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,提高指导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。

         七、附表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   2017年度政务公开自查统计表

    统 计 指 标

    单位

    统计数

    一、主动公开情况



    (一)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

    (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)

    7875

    其中: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

    12

 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

    12

    (二)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



    1﹒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

    0

    2.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

    1460

    3﹒政务微博名称:平安泰州 ,公开政府信息数

    730

    4﹒政务微信名称:泰州公安微警务,平安泰州,公开政府信息数

    1825

    5﹒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

    3860

    二、回应解读情况



    (一)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

    (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)

    50

    (二)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



    1﹒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

    3

    其中: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

    0

    2﹒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

    5

    其中: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

    2

    3﹒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

    5

    4﹒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

    120

    5﹒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

    365

    三、依申请公开情况



    (一)收到申请数

    28

    1﹒当面申请数

    0

    2﹒传真申请数

    0

    3﹒网络申请数

    23

    4﹒信函申请数

    5

    (二)申请办结数

    31

    1﹒按时办结数

    31

    2﹒延期办结数

    0

    (三)申请答复数

    31

    1﹒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

    1

    2﹒同意公开答复数

    11

    3﹒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

    3

    4﹒不同意公开答复数

    8

    其中:涉及国家秘密

    0

    涉及商业秘密

    0

    涉及个人隐私

    0

    危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

    0

    不是《条例》所指政府信息

    4

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

    4

    5﹒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

    5

    6﹒申请信息不存在数

    2

    7﹒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

    1

    8﹒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

    0

    (四)申请来源



    1.党政机关

    0

    2.社会团体

    0

    3.企业

    0

    4.宣传媒体

    0

    5.科研院校

    0

    6.公民

    31

    其中:律师

    0

    科研人员

    0

    媒体从业人员

    0

    7.其他

    0

    四、行政复议数量

    0

    (一)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

    0

    (二)被依法纠错数

    0

    (三)其他情形数

    0

    五、行政诉讼数量

    2

    (一)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

    1

    (二)被依法纠错数

    0

    (三)其他情形数

    1

    六、举报投诉数量

    0

    七、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办理信件数量

    9

    八、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

    万元

    0

    九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



    (一)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

    1

    (二)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移送文件、资料

    12

    (三)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

    1

    1专职人员数(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)

    0

    2﹒兼职人员数

    1

    (四)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(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)

    万元

    0.5

    十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



    (一)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

    1

    (二)举办各类培训班数

    3

    (三)接受培训人员数

    人次

    70

    互联网+政务服务



    十一、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数

    86

    十二、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情况(2017年实际办件数)



    (一)行政许可

    401685

    (二)行政征收

    /

    (三)行政裁决

    /

    (四)行政确认

    /

    (五)行政奖励

    /

    (六)其他行政权力

    169516

    十三、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服务业务数  

    76

    十四、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占比

    %

    88.37

    十五、实现统一认证业务数

    86

    十六、实现统一认证占比

    %

    100

    十七、实现在线办理业务数  

    86

    十八、实现在线办理占比

    %

    100

    十九、电子证照提供目录模板数  

    4

    二十、提交电子证照数

    619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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